第12页

这份新艺人合同,首先要签10年,10年之内陆晨都不能离开轻雨传媒公司。

而且违约金高达1000万!

他要是签了,那意味着人生最为美好的青春时光,将全部卖给对方!

仅仅是这一条款,就让陆晨在心里产生了反感。

其次合同规定,新艺人在培训、实习期间,只能拿法定的最低薪水,没有福利没有奖金,也不允许私自打工赚外快。

陆晨想想,不如自己找块豆腐撞死算了。

另外在签订了合同之后,他的肖像权、创作版权等等权利都将归公司所有,根据资历和效益来获得分红,起步居然只有10!

陆晨就看不下去了,虽然后面还有很多很复杂的条款。

他将手机递还给苏轻眉,说道:“苏总监,真是抱歉,这份合同我不想签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苏轻眉皱了皱眉头,问道:“你没看完就做出了决定,是不是太着急了?”

陆晨婉转地回答道:“前面的几条条款就不大适合我的情况,所以真的抱歉。”

他家欠下了巨额的债务,自己在京城辛苦打拼,虽然累但至少收入不错,在维持生活的同时,每个月还能往家里寄去不少钱。

如果签下这份合同,后面不说如何,前面的日子就过不下去了。

最重要的是权利条款,按照合同的要求,他所创作的歌曲版权,公司全部都要拿走,最多就丢给他一点残羹剩饭!

如果是以前的陆晨,或许根本不在意这一点,但是现在他拥有着一座巨大的宝库,怎么可能拱手让给别人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