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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心里非常清楚,这样的女孩儿,不是他所能拥有的——好吧,起码在当时,没有获得奇遇的他,没资格拥有那份美丽。

就算拥有了,也是暂时的,无法长久。

此刻对于面前女孩儿的提问,他收回那些遐想,淡淡地一笑,“抱歉,你肯定记错了,我没有见过你。”

女孩儿地看了他好一阵,才迟疑地点点头,“好吧,不管怎么说,今天是你救了我,现在……我能麻烦你件事吗?”

冯君沉吟一下,然后点头,“如果不是太复杂的事,倒无所谓。”

凭良心说,这厮的回答有点煞风景,对方终究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儿,相貌也能跟小李媲美,热裤下一双修长的大白腿,更是令人心潮澎湃,而他竟然摆出一副“我很忙”的架势。

女孩儿的脸也微微一变,显然觉得有点伤自尊,不过对自己的恩人,她也没有计较,“咱们一起去派出所报案,你不但救了我,还是目击证人。”

“报案?”冯君听得一嘬牙花子,“你这包里有多少钱?两千块以下不可能立案。”

哥们儿这么说,还是客气的,两千块的立案标准,指的是既遂,你这……只是未遂!

女孩儿一拍自己的包包,傲然地发话,“我这个包就值两千八,你说呢?”

还是个小富婆啊,冯君想到自己的新手机也才两千六百九十九,心里忍不住有点……那啥。

当然,他不会无聊到去嫉妒一个小女孩儿,所以他微微一笑,“人家是冲钱去的,不是冲包去的,这个可是算不进去。”

确实,现在的贼太可恨了,他在南方打拼的时候,坐长途客车也遇到过小偷。

当时他是接连工作了二十多个小时,着急赶回去,在车上打了个盹就被偷了。

钱丢了五百多,但更令他郁闷的是,价值三千多的西服被划了一个大口子,不能穿了。

当时他那个心疼啊,要是可以跟小偷商量的话,他宁可交出那五百块钱——得,我睡觉被偷那是活该,但是您放过我的衣服成不?可怜我就这么一身撑门面的。

这小女孩儿若是真的被贼偷了,包包基本也是附属品,小偷在意的是里面的财物,警察也未必会把包包算在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