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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青大笑,道宋白这孩子着实有趣,也不知道宋博是怎么养的,把宋白养得忒精。

宋白给他推荐了兔子,兔子不仅可以吃,他们的毛皮还有大作用,一张兔毛的披风若是制作出来拿去京城卖,就能卖千两银子。

兔子肉可以食用,如果他能找到辣椒,还能做麻辣兔头,那可是一道下酒菜的美味。

黎青是商人,他知道其中的利益,问道:“兔子不是很好养活,一般猎户打到兔子都往酒馆里面卖,或者自己打牙祭,城里每家多少养几只,并不养多,制作披风和衣裳,那需要大量的兔毛。”

“我们宋家村可以养活。”养兔子得找到方法,野生兔子很多,活得好好的。

他听宋博说,猎户抓的兔子野鸡很难养活,所以就不养,都卖给酒楼饭馆。

宋白是要和黎青长期合作的,而不是短暂的靠几张做菜的方子。宋白想了,拉村长家一把,也算是还了恩情。

“行,如果真能养活,并且量多,我以两百文一斤收购。”

两百文一斤,价格还行,是他接受的范围,“好,我回去跟我们村长爷爷说一声,养活了你可以去看看,但我们不负责拔毛,整只卖,你需要自己找能手,小兔子退下的软毛我会让他们收集,同样卖给你。”

黎青盯着宋白:“你真的只有十三岁?”他现在都怀疑他是大人变成的了。

宋白点头,“不然?”

“你念过学堂么?”

“念过,中了童生。”

十三岁中了童生,你不是忽悠我吧,他们见过有人考了半辈子都没考上秀才,这孩子难道是天才!一定是了。黎青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。

一笔交易谈成,宋白也没逗留,屁颠屁颠的背着自己的小挎包回家了,路上他还注意到,身后跟了几个偷偷摸摸的人,行动奇怪必有鬼。也是,他一个长得干净可爱的小男孩,独自一人走在街上,不被盯上才奇怪。

人贩子啊,恶心的败类,前世他最厌恶的就是偷小孩的人贩子和诈骗团伙。

有一次,一个集团的小少爷被人贩子拐走,当他父亲按照人贩子的指示交了赎金,赶到儿子所在地的时候,那孩子依已经惨死,手脚都被打断,那件事上了新闻轰动全球,可惜最后都没有抓到人贩子。

他呢,别人冒充是他上司,让打他两百万,他看都没看号码就给打了两百万,后来他发现不对劲,他们上司不缺钱,干嘛喊他打钱,于是他怒了,骗到他头上来了。

仅用三天时间,他就把那些诈骗团伙的地址找到,从国内跑到国外,悄悄将一群人全部杀光。

后来凡是他遇见的人贩子和诈骗团伙没有不灭的,灭一个他就能开心一天。

宋白往没人的地方走,那四个人偷偷跟在他后面,到了一个角落时,那四个人已经将他围住。

“你们跟着我做什么?”宋白明知故问,假装害怕的模样。

四人其中一个,裂开嘴,露出屎黄的牙齿,“动手。”

话都没说,那人喊同伴动手,宋白也没反抗假装被他们打昏,反正还是白天,只要宋博晚上回家看到他就行。

他倒要看看这些人想干嘛,如果能到他们的据点更好,一锅端了,免得以后还有小孩被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