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光荏苒,念初在过了三个生日之后,终于成为了一名初中生,这两年她的身材也跟抽条似的长,小矮墩隐约有了少女的模样。
而李安然已经变成了风华正茂的少年,身姿挺拔,面容干净,白皙俊朗的让人不敢直视。
姑娘们盯着他,会不自觉的羞红了脸,躲闪了眸。
念初最爱做的事情,就是盘腿坐在他床上,翻着他那一抽屉的粉色|情书。
开学报名那天,艳阳高照。
意料之中的,念初被分到了谭敏的班级。
大部分小学同学都是直升初中,班里不少人见过谭敏,因此念初是班主任女儿这件事情当天便不胫而走。
念初在班里的地位莫名就变得微妙无比,尤其是,被谭敏指定为班长之后。
说不出来什么感觉,但总归是让人开心不起来。
周围的人突然就变得泾渭分明,一部分对她散发着无缘由的善意,一部分带着轻微的敌意。
那些眼睛透着桀骜不驯的人儿,看她的眼神,都是微讽又戒备的。
这可是真让人头疼。
翌日正式上课。
念初坐李安然的自行车去学校时,第一次体会到被人群注目的滋味。
夏末的清晨,风里带着一丝凉爽,路边树叶草丛茂盛,翠绿上沾着点点露珠,风一吹,摇晃两下,最终滑落消失。
前头的少年穿着蓝白色的短袖校服,肩膀稍显稚嫩,后背的布料被风吹得鼓起来,隐约露出腰上一小片雪白的肌肤。
念初攥紧了他身侧的衣角,然后伸出手去,悄悄替他抚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