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

周云飞赌气偏头,正对上付闻歌的视线。付闻歌朝他摇摇头,提醒他别在饭桌上耍少爷脾气。这俩人的小心思他都看在眼里:何朗不是不喜欢周云飞,是不敢攀高枝;周云飞又是那种“我想gān嘛就一定得gān”的主,何朗躲他,伤他自尊。

可感情上的事,真是躲就能躲的开么?

吃完饭,付闻歌催方婶去歇着,说不好叫寿星gān活。陈晓墨喝了得有三两,脸上却不见一丝红,看来是有点儿酒量。他跟付闻歌一起收拾桌子刷碗,全拾掇完了,才发现周云飞不知道哪去了。

问方婶,方婶说,周云飞跟何朗送弟弟妹妹回家。说这话的时候,她的语气里不无忧虑。要说她真挺喜欢周云飞的,长得jīng神人也善性,嘴巴还甜。就是她家庙太小,供不起这尊大佛。

方婶拉着付闻歌的手,语重心长道:“人家周家书香门第,祖上是当大官的,怎么能找我们这样的人家,门不当户不对呐。再说周家就得云飞少爷一根苗,这将来不得招个上门女婿?是,我们何家穷,可也不能教亲戚街坊戳脊梁骨不是?闻歌少爷,您帮着劝劝云飞少爷吧。”

付闻歌无言以对,倍感无奈。要说门不当户不对,他倒不认为是障碍。周云飞的父母他都见过,不是不通情理的人。周云飞他爸原本也是穷学生,公派留学出去的,跟同乡会上认识的周云飞他妈,俩人一见钟情。可好歹他父母是修成正果了,到周云飞这,付闻歌不知他是一时兴起还是真铁了心跟何朗好。要按周云飞的性子,八成是前者,所以他无法坚定地支持对方。

也难怪方婶会担心。何朗忒实诚,个头虽大,但论耍心眼子跟周云飞绝是差了几丈高的道行。怕到时真被勾走了魂儿又没结果,再给伤出毛病来。

要说这情伤啊,真能教人落入心如死灰的境地,比要被杀头还绝望。

隔天休息,付闻歌依旧早早到了学校。头天跟陈晓墨他们约好去图书馆一起温书。进到阅览室,却只有陈晓墨在,不见周云飞的踪影。

放下包,付闻歌边往出掏书边问:“云飞又赖chuáng?”

陈晓墨停下笔,冷冷道:“他一宿没回哩。”

付闻歌手上的动作随之停顿,瞪大眼问陈晓墨:“你咋知道?”

“从来没见他早起叠过被子。”陈晓墨目光微沉,“我起chuáng之后,看他那屋里整整齐齐,人站屋门口刷牙。跟我说有事要出去,今天不来温功课。我收拾好出门,撞见何大在街口电线杆后头躲着。他瞧见我,脸红得跟猪肝似的哩。”

“……”

不知道该作何评价,付闻歌抽手搓开眉心拧起的皱痕。作为朋友,该说的他都说了,至于如何做决断,那是周云飞自己的事情。只愿这俩人真能修成正果,别再闹出点故事来就好。

念了一上午书,脖子都酸了。留下书本占位置,付闻歌跟陈晓墨回小院吃午饭。原本他是吃食堂的,结果发现食堂的馒头比石头还硬,烙饼也一样,没副铁嘴钢牙真撕不开。菜又炒得跟忘了放盐一样。听说是因为学校经费紧张,食堂里的饭菜又是亏本供应,好赖没的可挑。

吃过两顿,付闻歌决定去小院跟周云飞他们搭伙,中午天天去,晚饭看情况。方婶jīng打细算,一个月才收他五块钱饭钱,甭管是吃炒菜还是吃卤子,总归顿顿都能见着肉。

晚上回家晚了,白翰辰又经常带他去吃宵夜。他觉得自己好像还胖了点儿,不知道阿爹和奶奶打哪瞧出来他瘦了。

往校门口走着,俩人正说着话,碰上郑宏晟带着位身材高挑的姑娘迎面往过走。陈晓墨的表情瞬间失落,原本抬着的头顺势低下。付闻歌有心把他拽到小路上避开那俩人走,可谁知郑宏晟主动打了招呼。

郑宏晟把那姑娘带到他们面前,引荐道:“这是我未婚妻,宁芳。宁芳,这是陈晓墨和付闻歌,我跟你提起过。”

付闻歌觉得自己可能有点多心,感觉郑宏晟的话像是专说给陈晓墨听一样。许是为了断陈晓墨的念想吧?他想。又看宁芳大大方方朝陈晓墨伸出手,不由得心里一揪。

陈晓墨垂着头,见肤若凝脂的嫩手伸到面前,立时仓促地握住,随即赶忙放开。早听周云飞说郑宏晟有未婚妻了,今日碰上,当真令他心里的那点念头灰飞烟灭。

付闻歌也与宁芳握了下手,客气道:“听说宁小姐是念师范的,现在在做老师么?”

“已经辞了,过完年要陪宏晟去法国留学。”宁芳的言谈举止尽显大家闺秀风范,既不拘谨也不张扬。那清秀的脸上未施脂粉,全是最自然的美。她个子高挑身材纤细,与满身书卷气的郑宏晟站在一起,真称得上是一对璧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