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昭琦大刺刺岔开话题:“你烧退了没?看我,都忘了这事了。”

他说着,伸手去摸她的额头。

速度很快,余笙笙没防备,就被他摸了个正着。

烧退了,不热了,还温温凉凉的,虽然挺舒服的,但也透着点怪异。

“你体温是不是偏低了?”

余笙笙点头,脸红红的,解释道:“嗯,一直体温偏低。比较怕冷。”

霍昭琦想起这跟她体质弱有关系,不忍戳她伤口,便说:“没事,怕冷多穿点。明熠楼那大魔头就不行了,跟你正相反,怕热的厉害,一出门就恨不得随身携带冰箱。”

余笙笙被他那形容逗笑了。

女孩子容貌娇柔,嫣然一笑,百媚生娇。

霍昭琦恍惚了下,回过神时,有丝痴态:“你该多笑些,有话怎么说来着,爱笑的女孩儿运气都不会太差。”

余笙笙笑着点头道谢:“嗯。谢谢二表哥。”

她把太太抱紧了些,一边跟它亲昵,一边说:“还有你送我的太太,我会好好照顾它的。”

她如今身在霍宅,同龄人很少,又是尴尬的身份,太孤单了,有只猫咪陪伴在身边,也算是作伴了。

二表哥果然体贴。

又一想自己还是余家千金时,跟小姑以及两位表哥也不过逢年过节见几面,没太多交集,没想到一时患难竟见出真情了。

世间缘法真是奇妙。

“一家人谢什么?”

霍昭琦打断她的思绪,见她粉面桃腮,着实漂亮可爱,忍不住揉揉她的小脑袋,温柔道:“小孩子家家的,别胡思乱想,好好养身体是正经。可别再病了。”

“嗯。我明天就去锻炼身体。”

说到做到。

余笙笙从表哥他们那里获得了亲情和力量,第二天就起了个大早,换了一身简便的衣服,出门跑步了。

她初来霍家,还没有置办运动装,这身所谓简便的衣服是文艺刺绣上衣搭配复古风的刺绣阔腿裤裙,丝绸布料,素雅简约的白,刺绣是深邃的蓝,宽松、舒适又不失轻盈飘逸的美感。

可以想见,这么一路跑下去,是很吸睛的。

曾经,她性情羞涩,被人多看一眼,都要脸红的。

不过,现在她命运突变、成熟许多,已经能学着不在乎了。

清晨,日光熹微,她迎着微风,沿着护城河道,在杨柳依依下缓步慢跑着,也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。

据书中剧情可知,她算是病死的。

所以,养好身体是关键。

而如何养好身体呢?

生命在于运动。

那么,她需要晨跑,做一些有氧运动。

笑一笑,十年少。

那么她还需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情。

余笙笙面含微笑,轻轻吐气,没一会跑累了,就放缓速度慢步走。

沿途有晨练的老人看到她,打趣一句:“小姑娘年纪轻轻的,这身体不行啊。”

她听了,落落大方地笑道:“所以才要锻炼身体啊。”

老爷爷捋着稀疏的胡子,点头道:“嗯,是这个理儿,你有这领悟还不晚。”

余笙笙笑而不语,缓了一会,又开始慢慢提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