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短暂,一个人活着,总要为社会做些什么,总要会世界留下些什么。

孟娆不知他心里波动,笑着回:“江丰琢就是很了不起。”

她崇拜他,对他,始于品行,陷于才华,忠于颜值。

江丰琢真的是个美男子。

他皮肤白皙,五官精致,穿着白衬衫,宽肩窄腰,不输于男模的好身材。

围观的民众都在看他。

他是众人目光的中心。

“真好看的小伙子!”

“光随意走着,都跟画似的。”

“这娃崽吃什么长大的,怎么这么好看?”

“他那女朋友也出奇的漂亮。”

“真般配的一对儿啊!”

……

有了点年纪的大妈们就这么变成了妈妈粉。

孟娆听多了羡慕、夸奖的话,已经没什么情绪波动了。她专心捡垃圾,什么果皮纸屑,烧得乌漆嘛黑的破鞋,还有生锈的钢丝等等,都用夹子夹进垃圾袋里。

等到了一片树林,不小心踩到了一具动物的尸体,不,算不得尸体,是一堆骨头,里面还有根骨头,长长的,挺大挺粗的,目测是一截腿骨,吓得她直接抱住了身边的人。

“啊!”

她尖叫一声:“江丰琢!骨、骨头!”

江丰琢已经看到了,拥住她,拍了拍,安抚道:“别怕,没事,就动物的骨头。”

显然,她给想成了杀人分尸的现场。

孟娆将信将疑:“真的?”

“嗯。”

“好像人骨。”

“不是。”

他捂住她的双眼,仔细分辨了下,估摸着是什么动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