傅迷薇有这毛病,穷极无聊时候,就会想念些诗词歌赋,想到一句是一句。

“娘娘,咱能不能不吟诗,”卫斯闲抄起筷子,差点喷笑:“好好说人话成嘛?”

傅迷薇忧郁地看他:“卫总管,你有能耐买得起两万块的皮草,好歹有能耐去五星级酒店吃顿饭呀?怎么又跑来这犄角旮旯,吃八块钱一碗的鸡丝条?”

卫斯闲听着这幽怨暗恨的口吻,自是了然:“行了行了,你是心疼钱呢,还是心疼那只貂呢?钱还会挣,那貂又不是你亲戚……”

傅迷薇想要掐死他,看向袋子里油光水滑的大衣,心中一动:“好!那只此一次,下不为例。”

“不为例不为例,”卫斯闲满口答应,“还得攒钱留着慢慢过日子呢,对吧媳妇儿?”

后面这句话说的很和傅迷薇心意,“媳妇儿”三字,更是点睛,这才发金口说:“要还再犯,立刻推出去斩了。”

“奴才遵命!”卫斯闲起身,吧唧在傅迷薇额头亲了口,那吹弹得破的眉心肌肤,即刻多了个似是而非的唇印。

在傅迷薇发怒之前,卫斯闲先下手为强:“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,这首诗还有后面几句?”

果然成功地转移了某人注意力,傅迷薇拿着筷子当当敲碗,大有荆轲易水临别之势:“为有牺牲多壮志,敢叫日月换新天。 喜看稻菽千重浪,遍地英雄下夕烟!……吃饭!”

☆、名花有刺

次日早晨,二十四孝好男友的卫斯闲备好了早餐,拉开卧室门,见傅迷薇正在被窝里缩成一个虾米。

卫斯闲走过去把窗帘拉开:“再不起来就迟到啦!”

被子里的虾米瑟缩了一下,终于迟缓地蠕动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