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封信就是你搞的鬼吧,现在还有胆子在我面前嚣张?”方子玉恼他没有按约定把自己写给罗鹏远的书信送到正主手里,当年还傻乎乎的在门口傻等了一晚上,还真以为罗鹏远是因为高中自己拒绝他的事而耿耿于怀,没想到后来才知道,人家根本就没看见自己给他写的信。

熊昭盯着他看了看,突然一拍脑门,“我想起来了,你不是那个喜欢男人的文学系系草吗?”

“文学系系草”这几个字不重要,重要的是前面的“喜欢男人”这四个大字,周围人可不少,晚上十来点钟算是夜生活刚刚开始,熊昭话音刚落,就有不少的人偷瞄方子玉,嘴里还小声嘀咕着什么。

方子玉的脸登时五光十色的,给他气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。

“你不在旁边添油加醋没人把你当傻子。”方子玉没好气的反驳他。

罗鹏远听完酒醒了大半,他不明白高中拒绝自己的学长为什么会在大学给自己写信,而且熊昭说什么他喜欢男人?

最重要的是——

“你跟我一个大学?!!!”

方子玉:……卒

☆、相亲中的大猪蹄子

答应了袁母的相亲安排,周六早上十点,袁辰跟女方约好了在步行街见面。

对袁辰来说,相亲无非就是逛逛街吃吃饭,最后再加一场无聊的电影,然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结束战斗。

袁母大学同学的小孩从小跟着大家一起在美国生活了十多年,皮肤是那种蜜色,很符合西方对健康的定义。

相比之下罗鹏远简直就是个小软包子,皮肤白白的,所以脸红起来会格外的明显。

两个人见面后都互相主动的打招呼,袁辰更是按照袁母的要求,整个过程全程主动。

刚开始女方可能还会表现的活泼一些,但是聊了一段时间后她不怎么说话了,然而袁辰没注意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