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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正起到效果的可能是那句,凌路等他停下?来,问道:“你还记得第一次比赛,我问你为什么喜欢辩论?”

仲家荃彼时大一,他穿着个蓝白?格子衬衫认真说:“因?为在辩论中,没有绝对?准则,一切都只?是薛定谔的真理,你不觉得很?酷吗?”

那时候他的心思是干净的,辩词是有力的,热爱是纯粹的。

仲家荃终于停下?,舌头抵了抵腮。

沉默。

凌路并未多停留,放了瓶饮料在他旁边,错身而过?之时,和声道:“听说你们组下?周有比赛,好好训练,到时候我来给你们加油。”

仲家荃偏头看他。

“喜欢的事要坚持。”

这?是凌路那天?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。

他看着凌路离开的背影。

一种无关能力,不在表面的东西,自动将他们化开界限。

他清清楚楚地感受到自己?无处可藏的腐烂。

……

喜欢本没有对?错,有人用对?了方法,有人用错了方法;

有人开始用对?了,后来用错了;

有人开始用错了,后来用对?了。

对?错全在人的一念之间。

凌路掐头去尾,隐去了仲家荃失态的部分,简单说了几句。

一时的误入歧路,不是死?罪。

既然曾经?是朋友,能帮就帮一把。

林一朝悠然道:“不知道姓仲的是暂时收一收还是真改了。”

凌路抬了抬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