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天的下午,他带我去了操场。
我已经记不起是因为什么缘由,他给我唱了歌。
唱的是什么我也记不得了,只记得是陈奕迅的歌,只记得很好听。
那天夕阳很好。
我撑坐在操场上,看夕阳,也看他。
夏日的晚风拉着我沉溺于他逆光的眼眸。
每当我回忆这一幕,嘈杂的尘寰就会像被按下暂停键,时光回溯,火车于暮色间倒退,越过晨间薄雾,那个夏日褪去的余温重新回到我的肌肤,阳光从我指缝间穿过,抬眼,青春恍然就在我眼前,只存在于回忆的里的少年再次和我遇见。
时至今日,我的心脏仍为那天落日晚风中的他而心动。
写到这里,我想:
往后余生,只要我还能看到这段文字,胸腔下这颗心脏,就永远会为他跳动。
第 4 章
周四。
我与周予珩恋爱的第二天。
很难想象,他作为我的初恋,而且在那样青涩的年纪,恋爱第二天我就亲了他。
在端礼中学,住校生要比走读生多上一节晚自习。走读生最后一节自习课下课,周予珩收拾好东西走到我座位旁,抬起一根手指在我扎成马尾的头发上绕了两圈。
“干嘛?”我问他。
周予珩俯身,低头在我耳边说:“不送送我?”
他声音很有磁性,靠太近扫得耳膜有些痒。
既然答应了要跟他谈恋爱,我是有想过要好好跟他谈的,虽然还没有很喜欢他,但万一日久生情了呢,我当时觉得这个可能性还是很大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