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时候的龙国人,大部分都还没啥商标意识,什么知识产权更是听都没听过,他们之所以想要搞这个商标所,也是在报纸上看到,说是国有个大富翁,因为商标侵权的事,被一个小供货商索赔,最后打了两年官司,赔偿出去八千万美元。

就因为一个商标长得像,就要赔出去那么多钱,要放龙国谁敢信啊?简直是合法抢劫!

但大家冷静下来一想,却又觉着人家有理有法可循,当年他的小厂子之所以能做大,其实就是沾了高度相似的商标的光,踩在别人肩膀上摘桃子,他获利了,对方的名气被他所占,最后还被他超过,成为他的手下败将。

这不公平啊。

卫孟喜想到的也是不公平,身边的人都知道,她能把美味卤肉做出名气,付出了多少,最开始那两年,就没有一天她的衣服是干的,那辆自行车,那一身身能析出盐巴颗粒的衬衣……就连小呦呦的脑海里,都还记得她汗流浃背蹬自行车的画面。

她的成果,凭啥要为他人做嫁衣?

想站在她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品牌声誉上吸血,以后搞不好山寨的还能超过她这正版的,后来者居上,是把她当软柿子捏呢,那她就得做一次刺猬,谁捏扎他喵的一手血。

“徐书记,两年前的夏天,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《商标法》,已于去年三月一号正式实施,咱们这个商标所要是能搞起来,以后能省不少事呢。”

徐良何尝不知道,省城已经设立了,但是整个工商局里面最冷门的地方,至今一年半了,只有十几个人去注册过商标。

他现在之所以过会慢,就是因为没人搞,局里面的积极性不高。

“徐书记你放心,只要你们的商标所建起来,我一定在矿区帮你们多做宣传,至少给你们拉三十个个体户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