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嗯,比孟淑娴称职。

睡觉前,卫孟喜想起谢依然那得意劲儿就好笑,都几岁了,还玩小时候那一套,背后说我是谎话精,说我抢你的东西,那我就真抢一次呗。

侯烨这个财神爷,她找定了!

第二天一早,她开着小货车,把张兆明放到书城的万里文具店去考察,他要研究一下客户喜欢什么样的产品,卫孟喜则自己来到了侯家所在的胡同。

侯烨之所以姓侯,是当年他父母遁走之后,舅舅和大姨为了保住他,防止他被波及,给改的姓,对外宣称是他爹妈走之前过继给舅舅家了。

其实,舅舅家有四个儿子呢,压根不缺儿子,为了这个过继来的“儿子”,侯舅舅一辈子在单位上不受待见,郁郁不得志,才五十岁不到就提前病退了。

侯烨也倒是有良心,现在爹妈回来要求他改回原来的姓,他打死不从,哪怕是以千万为单位的家业面前,他也不改。

所以,他至今还住在侯舅舅家。

那是一座小四合院,门板上的漆斑驳可见,两侧的罐头瓶子里,插着几个燃烧殆尽的香炷,她正要敲门,门忽然就开了。

一个年轻男孩怔了怔,“你是……”有点脸红,这女同志也太漂亮了吧。

“你好,请问侯烨同学是住这里吗?我是他大学同学,找他有点事情。”

男孩一听,大咧咧笑笑,让她进去,扯着嗓子喊:“猴哥,你同学来了。”

“不见。”这是某人慵懒至极的嗓音,卫孟喜一听就知道,这家伙昨晚肯定是去唱歌喝酒闹到后半夜了。

“我是你大姐卫孟喜,你见还是不见?”

果然,屋里静了几秒钟,一会儿就出来一个穿着大短裤花衬衫的年轻男人,就是许久不见的侯烨。他的头发不知道什么时候染成了黄毛色,还烫得卷卷的,耳垂上也多了两颗铁钉,甚至脖子上都多了一条大拇指粗的金项链,最底下还坠着一个翠绿色的弥勒佛。

卫孟喜:“……”

“看来港城的日子很舒服嘛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