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岳绮罗出来了

食肉虫有两大特点,第一是食肉,第二则是带有黏液。

顺着黏液这个线索,叶华很快就来到了石傀儡面前。

它身上就带有黏液。

没有任何犹豫,叶华咔咔咔,直接将石傀儡给拆解了。

果然是在其心口的位置,发现了食肉虫的巢中还残留着三只食肉虫。

食肉虫没有成群结队的情况下,也知道自己实力不足,就不敢攻击人。

见得叶华,立刻开始逃跑。

“哪里走!”

但见得叶华长袖一甩,直接将三个小家伙给卷进了袖子中。

但是衣袖根本就困不住它们,几下功夫就被它们咬开了一个口子,食肉虫顺着口子溜了出来。

“哪里走!”

情急之下,叶华只能选择用手抓住它们。当然了,手上是附着法力的,不至于被食肉虫啃食。

这回它们就跑不出叶华掌心了。

叶华之所以不祭出烈火符烧死它们,而是将之活捉是因为他想养虫。

食肉虫虽说凶性极大,可若是加以驯化,必是一件杀敌利器。

修仙有百艺,这其中一项就是‘御兽’。

叶华虽然并未修习过御兽之法,但御兽的道理是懂得的:听话给奖励,不听话就打。就是这么简单。

而最主要的原因是,食肉虫并不能危及他的性命。区区几只食肉虫,他一根手指就能碾死。

而未免有所遗漏,叶华现是一把火烧了石傀儡,烧了食肉虫的巢穴,接着整座青云观都巡察了一遍,这才解除了警戒通知门人们出来。

不过虫子总是不能一直握在手中的,他将之收入一个玻璃瓶中。

食肉虫牙口虽利,却咬不开玻璃。

青云观在处理完两位门人的身后事外,就步入了生活正轨。

叶华修炼的同时,也在驯养食肉虫。在他的淫威之下虫子们很听话,并且还生出了一窝小崽子。

虫群壮大了之后,他们竟妄图反噬叶华,被叶华一顿削总算是老实了,能做到如臂使指。

但是食肉虫并没有叶华想象中那般实用,它有一个致命的弱点——怕光,只能在黑暗的环境中生存。

这就大大降低了实用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