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5页

“你们不听劝,可别后悔,”闲汉冷哼一声,“谁从林家买木炭,都要倒霉的。”

明晓媚听得眉头一皱,直接发问,“为什么会倒霉?”

“你们自己打听吧,”闲汉袖着手,不再说话。

林家的伙计表现得很奇怪,也不反驳,也不拉客,斜靠在椅子上,还是那副懒洋洋的样子。

李永生下巴一扬,“我说伙计,你做不做生意?”

“做,”伙计站起身来,“不过做了我家生意,小心被疯狗咬。”

李永生觉得挺有意思,“为什么会被疯狗咬?只要你铺子手续全,我没买到贼赃就行。”

“我家的铺子,被疯狗盯上了呗,”伙计说得很自然,顺便还看那闲汉一眼。

“买了,”李永生点点头,“四十斤枣木木炭,一块银元是吧?”

四十斤枣木木炭,按照杨国筝的烧法,似乎也能烧四十天,一块银元并没有多贵。

但是事实上,并不是这样,只要烧得起枣木木炭的人家,基本上就可以算得上是土豪了,一个炭盆,基本上一晚上不灭。

睡到半夜没人加炭?无所谓,家里有仆人负责加炭,主人接着睡就是了。

事实上,很多用劣质木炭的人家,半夜都有专人加炭,而烧枣木木炭的,就更不稀罕了——须知枣木除了比重大耐烧之外,也不太呛。

都讲究空气质量了,谁还差个加炭的仆人?

按杨国筝那样的烧法,一晚上暖暖和和,烧三斤木炭都不稀罕——但是那样容易生病。

所以,一斤半木炭就足够了,而一般十来口的人家,一晚上四斤木炭算正常,所以一块银元,也就是烧十天的量。

一个月光取暖就花掉三块银元,这绝对是上等人家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