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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男子从一座欢楼中走出,身上残留着浓重的酒气,其中还混杂着些许女子的脂粉气,刚刚做了什么,不言而喻。

他嘴中念念有词:“销金窟,销金窟,三天就花了老子八百两银子,足够买个小院了。”

说到这儿,他嘿然一声:“不过这钱花得值,据说那个小娘子还是良家妇人,可真是含羞带臊,妙极,妙极。”

此人正是张法瞬,逃到金陵府之后,便在此地夜夜笙歌,饶是他铁打的身子,这几日也略感吃不消了,步伐中带了几分虚浮。

他是青鸾卫出身,当年青鸾卫也是阔过的,在朝廷鼎盛时,青鸾卫便如今日的地师,不知在江湖中掀起了腥风血雨,让江湖中人死伤惨重,偶尔青鸾卫亲自下场,十三太保也是所向披靡,更不提青鸾卫中还有大批从江湖上收买而来的鹰犬走狗。这些年来,朝廷式微,青鸾卫也变得衰弱,不复当年兴盛。就像今日的皂阁宗与曾经的皂阁宗相比,相差不可以道里计。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青鸾卫的底子还在,仍旧收拢了大批江湖人士,有部分江湖人士直接穿上了青鸾卫的官服,光明正大地为官府朝廷效力,还有一部分江湖人士继续以原来身份潜藏于江湖之中,算是青鸾卫的暗线,为青鸾卫提供各种消息,甚至是行潜伏之事。

张法瞬便是后一种青鸾卫,平日里除了领取例银之外,主要收入还是立下功劳获得赏银,这次他打入了这个名为“客栈”的神秘组织中,上官极为重视,给了他三千两银子的赏银,这才让他有了在金陵府中逍遥快活的本钱。

至于后续之事,他也不担心,就算天真塌下来了,那也有高个子顶着,他只管将自己刺探的消息上报上去,然后等着领赏就是了。

就在这时,从街道尽头迎面走来一名风尘仆仆的书生,这书生身后背着一口老旧书箱,书箱上别了一把雨伞,书生头上戴着方巾,一身青布衣袍,都被洗得发白,一副穷酸模样,脚上和衣摆上沾了许多尘土,似乎赶了极远的路途才来到这里。

张法瞬见那书生没有让路的意思,直接一脚踹了过去,同时口中大骂道:“不长眼的玩意,好狗不挡道!”

他是玄元境的修为,又是出身于浑天宗,一脚之力破土裂石不成问题,如果这书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,就算不死,也要变成一个残废。

下一刻,张法瞬感觉自己好似踹在了一面山壁之上,那书生巍然不动,反而把他的脚震得生疼,骨头都要断了。

他不是傻子,眼前这个书生显然不是寻常人等,而是有修为在身的,他的这一脚下去,在江湖上已经可以算是结仇。

张法瞬一个机灵,立时惊醒过来,下意识地便要后退。

书生只是伸出一根手指朝他轻轻一点。

一时间,张法瞬感觉自己好似坠入冰窖,肌肉块块僵硬,血气凝结成冰,一身修为竟是不能动用分毫,就像一个襁褓中的小婴儿遇到了正值壮年的男子。

张法瞬努力张嘴,想要开口求饶。